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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2020-04-08     来源:     点击数:

第一条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检索人员代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委托方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咨询解答,委托受理,信息检索,图表制作,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及交付等具体事宜。

第二条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检索人员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程序和出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报告是否规范,选择的检索范围、分析工具、数据库、检索策略是否正确,数据图表分析以及结论是否客观和准确等进行审核,并向检索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咨询专家应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请求,提供清晰、准确反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项目及其相关情况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使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检索人员和审核人员能够正确理解。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检索人员、审核人员以及咨询专家均有义务保守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委托项目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岗位职责由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