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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委托
查新委托
2013-04-25     来源:     点击数:

为确保科技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保证查新质量,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敬请查新委托人协助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查新委托人应由该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来担任,联系人应由熟悉该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该项目技术要点的人担任。

2.查新委托人应登录http://tyutlib.chaxiner.com/index.php按如下要求填写委托单,填写完成后,核对委托单显示为“申请”状态时,则申请提交成功。随后关注平台进展,如有问题,可拨打0351-6010342或0351-6014510咨询。

2.1 查新项目名称:要求与申报课题或鉴定课题的名称一致,国内外查新需填写课题英文名称。

2.2 委托单位和委托人:一般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课题组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包括课题负责人、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

2.3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科学技术要点应充分反映查新课题的概貌,简述项目的背景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方案、主要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相关技术内容。对不同目的的查新委托,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2.3.1 立项查新应概述项目的国内外背景,拟研究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要研究解决哪些问题,达到的具体目标(指标)和水平。

2.3.2 成果鉴定查新应简略说明项目的研究背景,介绍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已完成项目与现有同类研究、技术、工艺相比所具有的新颖性所在,主要创新点,体现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数据和量化指标。

2.3.3 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应说明项目的国内外背景、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与同类研究相比项目达到的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2.4 查新点:查新点是技术要点中要求查证新颖性的部分,即体现该项目新颖性的全部技术创新点。查新点一般从技术要点中提取,或者是技术要点中技术关键的全部,但不要把查新项目中的一般特征列为查新点,应避免以技术要点中未涉及的内容作为查新点(一般要求每个查新项目不超过3个查新点)。

查新点是查新人员拟定检索词和制定检索策略以至对比分析和判断新颖性的依据,要精练明确,条理清楚。有多个新颖性查证要求的项目,要以1、2、3来标记查新点,逐条列出。

2.5 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国内外查新应提供相应的英文检索词。

2.6 查新委托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和相关技术的背景材料,该课题组成员已发表的相关文献或成果、专利等。

3.查新委托合同书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确实因需要而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查新点等,则应及时与查新站联系,委托时间也应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在查新过程中,查新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委托人有责任给予积极的解答,并协助查新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筛选、翻译、对比,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5.委托人如要求缩短查新时间,可按加急处理,但国内查新要求3个及以下工作日提交报告的不予受理,国内外查新要求5个及以下工作日提交报告的不予受理。

6.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7.委托人如对检索结果和查新报告有意见,可在接到查新报告一周内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查新人员,由查新中心组织专家复核。

8. 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查新委托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