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为满足学校读者阅读需求,提高图书流通率和周转速度,根据读者建议,经图书馆研究,决定对图书馆《图书借阅守则》进行修改,根据读者类型,调整读者借书期限,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8日起,对读者借书的期限进行调整如下:
读者借阅图书限额与限期
读者类型 |
中文图书 |
限额 |
期限 |
续借次数 |
续借周期 |
本专科生 |
5册 |
30天 |
1 |
30天 |
研究生 |
10册 |
30天 |
1 |
30天 |
教师 |
15册 |
60天 |
1 |
30天 |
其它 |
2册 |
30天 |
1 |
30天 |
注: (1)读者所借图书可续借一次,但续借手续必须在借阅期满前办理。
(2)请读者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否则将作为图书逾期处理。
(3)建议办理续借的读者到图书馆官网、移动图书馆和图书馆微信平台上办理,亦可来图书馆借还书处办理。
图书馆
2019年9月8日